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,河北省将全面启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,通过实施陆源污染防治、海洋污染防治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、环境风险防范及旅游旺季生态环境保障等,到2020年,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(一、二类海水水质)比例达到80%以上。

根据《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》,河北将开展陆源污染防治攻坚,对所有入海河流实施全流域系统治理,确保到2020年消除劣ⅴ类,达到水质目标考核要求。削减入海总氮排放,两年内涉氮重点行业全部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,严控新增总氮排放。

在海洋污染防治攻坚方面,河北将按照禁止养殖区、限制养殖区和生态红线区的管控要求,规范滩涂与近海海水养殖,清理违规占用海域养殖行为。严格船舶污染监管、加强港口污染防治,对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予以淘汰。今年底前,沿海三市将建立垃圾分类和“海上环卫”工作机制,具备海上垃圾打捞、处理处置能力。

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,严禁任何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开发利用活动。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审批,加强海岸线开发管控与修复,到2020年,河北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理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%,省内海洋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%。

实施生物资源养护,逐步压减秦皇岛、唐山、沧州捕捞能力。2019年起,河北不再新发海洋捕捞许可证,实现捕捞产量负增长,逐年减少10%。

河北提出,将建立渤海综合治理专项督查机制,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。对主要入海河流国、省考断面所在市,一次不达标的实施预警,二次不达标的实施约谈,三次不达标的实施限批。对近岸海域国省考点位所在市,一次不达标的实施约谈,二次不达标的实施限批,年度均值不达标的实施限批并启动问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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